平安人寿:多措并举打击"代理退保"黑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3-07-26 18:16:59  
来源:商业周刊 

  近日,2023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系列主题对话在线上举办。围绕"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保护消费者权益"主题,监管、公安机关、险企等相关负责人展开对话探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原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温燕在会上表示,"为深入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更好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建立了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专门机制,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打击工作。"

  "一些机构组织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事宜,逐渐形成了一条披着‘维权’外衣的黑色产业链。对此, 保险行业旗帜鲜明地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在监管单位的指导及支持下,平安人寿多措并举,开展黑产打击工作,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安人寿消保部门负责人表示。

  "代理退保"黑产泛滥,为何人人喊打

  业内人士指出,打击"代理退保"黑产,保护的不仅仅是保险公司的权益,更是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消费者购买保险,往往是为了给生活增加一份保障,本质上是投保人基于信任所进行的第三方担保,进行风险转移。而"代理退保"之所以逐渐演化为黑产,其底层逻辑在于,所谓"代理机构"通过剥夺投保人的风险转嫁权利获取相关收益,当收益达到一定水平后开始形成的黑色产业链。

  其实,在代理退保"黑产中,损失最大的当属保险消费者。对于普通的保险消费者而言,正常的保障维权被收取手续费本身就是一种经济损失,一旦经由"代理退保"黑产团伙操作,则有可能被纳入保险公司黑名单,在失去了原有的风险保障后不仅重新购买保险难度加大保费增高,而且在有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蒙受更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倍增,保险消费者在与"代理退保"机构交涉的过程中被要求提供的个人隐私信息可能遭到二次贩卖或泄露,后期被不法分子利用或骚扰的风险。

  近日,国内出现首例以"敲诈勒索罪"判决的"代理退保"黑产案件。据报道,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判决6名涉"代理退保"黑产不法人员犯"敲诈勒索罪",一时之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以往"代理退保"黑产团伙主要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诈骗罪三类罪名判决,这是首例以"敲诈勒索罪"公诉案件判决"代理退保"黑产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原地方银保监局、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公检法、保险公司等通力合作、高效协同、主动出击,是此案得以侦破和定罪的重要因素,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多方合力打击的成果。

  平安人寿多措并举,打击黑产成效初显

  作为市场上的大型险企,平安人寿高度重视代理退保黑产打击工作。据了解,平安人寿根据黑产行为特征,梳理黑产定义及判别标准、细分黑产类型,建立识别标识。为了明确"退保黑产"的法律定性,平安人寿多次组织专家研讨会,邀请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金融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保险行业恶意投诉并获得"高额退保金"的行为进行讨论,明确了"退保黑产"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为黑产刑事打击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平安人寿积极排查挖掘黑产线索,建立线索收集机制及平台,运用数据分析等方式锁定外部疑似不法组织或个人线索;另一方面组织内部深入排查,挖掘内部疑似不法人员线索。锁定相关证据后,积极主动向监管部门及公检法单位进行汇报沟通,利用法律手段打击黑产组织及人员。2021年,平安人寿某分公司在内部自查中发现,疑似内部人员勾结外部黑产开展违法活动。经查,该团伙诱导客户退保后重新投保,并将新保单挂单至销售团队"新人"名下,以此骗取保险公司津贴。该分公司第一时间主动报案,同时主动深挖打击,为案件推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在监管单位的指导、行业的推动以及当地警方、检察院、法院的全力支持下,最终有力打击涉案人员,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秩序。

  创新打击黑产举措,深入落实监管要求

  "打击代理退保已成为行业共识,进入全新阶段。下一步,平安人寿将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深化黑产打击举措。"平安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是加大资源投入。一方面鼓励内外部单位提供线索,固定黑产证据,开展有效打击。另一方面完善黑产信息库,优化录入信息内容,加强黑产信息的共享,及时了解、掌握黑产动向,有效阻断黑产的干扰。

  二是强化专家论证。随着黑产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违法犯罪行为可能涉嫌其他新型罪名,后续将持续邀请刑法专家进行论证,为黑产刑事打击提供专业分析意见。

  三是加强内外宣传教育。平安人寿将持续加强市场宣传,从多维度进行防范代理退保黑产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维权观;向客户揭示黑灰产危害,提醒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通讯员 汤琼)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发布本文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资理财需谨慎,切勿轻信投资承诺,本站与任何网上投资行为无关。

中国财经网 : www.fecn.net    责任编辑 : 26
【已有 0 位网友发表看法,点击查看>>
相关新闻
发帖
已有 0 条 跟帖
还没有账号,马上 注册>>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中国财经网立场。
新闻评论排行
新闻图片推荐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榜
专题
中国财经网-环球经济网门户版权所有 ©2010-2021  北京市公安局国际联网备案号:11010802036341  
ZongABC01 Powered by fecn inc